1.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并按其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實驗儀器設備和實驗室內物品。
2.在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及其它實驗活動,要按照事先擬定或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由實驗室主任統一安排實施,對計劃任務書以外的教學、科研以及其它實驗活動,應在保障正常教學、科研的前提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學院統一安排實施。
3.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愛護公物,不得在實驗室內高聲喧嘩,注意清潔衛生,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亂扔紙屑、果皮等臟物;禁止將食物帶入實驗室。實驗室內物品未經允許,不準外拿。
4.進行實驗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實驗記錄,同時應對實驗室的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5.實驗人員不準動用和使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計算機軟件或其它實驗設施;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對違反實驗室制度和儀器操作規程的實驗人員提出批評,警告直至中止其實驗。
6.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如發生事故,要立即保護現場,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實驗完畢,應將儀器按操作規程要求復位,經管理人員驗收后,方可離開實驗室。凡實驗中損壞儀器者,應主動說明和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7.實驗工作要履行節約,杜絕各種形式的浪費。
8.實驗期間,應注意防火、防盜、防觸電,離開實驗室時應注意關閉電源和關好門窗,嚴格遵守安全保衛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