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申請書
(2021版)
認證機構名稱(請填寫負責認證機構的名稱):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實施辦法(暫行)》有關要求,永利官網以下專業滿足申請條件,現申請參加師范類專業認證。
申請認證學校:
申請認證專業:
申請認證級別:
永利官網保證本申請書填寫內容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屬實,保證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實施辦法(暫行)》及各項文件要求,規范參加認證,并嚴格遵守認證工作各項紀律要求,不探聽評審相關信息,不拜訪專家或以各種形式請托關照。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撰寫說明
一、申請書基本內容
1.滿足《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實施辦法(暫行)》規定的基本條件;
2.提供材料說明專業能夠達到認證的底線要求。如果沒有達到,即可判定專業無法滿足認證標準要求,將不被受理參加認證。
二、申請書撰寫基本要求
1.申請書應包括專業達到認證基本條件與底線要求的相關材料。具體內容參見本文件相關部分。
2.為便于專家審閱,申請書內容應突出重點,簡潔清晰。不應包含與申請要求無關的材料,特別是不應羅列專業標志性成果。
3.專業應承諾提供的材料真實可靠。
4.正文部分字數不超過10000字。
三、申請書中有關底線材料的說明
1.師范類專業認證要求接受認證專業采用面向產出的教學評價方式,產出是指師范生畢業時達到的能力要求。申請書必須提供全體畢業生達到專業依據認證標準制定的畢業要求。
2.師范類專業認證要求專業必須建立基于評價的教學質量持續改進機制,申請書必須提供專業已建立的面向產出的評價機制的相關說明與支撐材料。
申請書正文
一、學校及專業聯系人
申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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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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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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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務 部門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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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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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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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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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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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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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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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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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工作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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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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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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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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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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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及專業簡介
1.學校簡介
簡要介紹學校的歷史沿革、發展現狀(不超過500字)。
2.專業概況
(1)專業發展歷史沿革。只需提供開辦的時間,專業沿革中的重要變化。不需提供辦學條件與歷史上的貢獻與成果。
(2)最早一屆畢業生的畢業年份。如果是非連續培養,應提供最近的連續培養畢業生的開始年份。
(3)同一名稱專業下若執行不同的培養方案,或在生源、辦學條件不同的校區或學院辦學,需說明。
3.專業或所在院校參加認證情況(已參加過認證的專業或專業所在院校有其他專業參加認證的填寫)
(1)最近一次認證的時間、結論與認證報告提出的問題。
(2)問題改進情況,包括改進措施及改進措施效果的分析報告。
注:如首次申請參加認證的專業,所在院校有其他專業參加過認證,院校因此開展了完善質量保障制度等整改工作,對擬申請參加認證專業有所幫助,可在此處說明有關情況。
三、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
1.培養目標
學校定位與專業培養目標原文(需明確該目標出自于哪版培養方案)。
2.畢業要求
(1)專業制定的畢業要求原文(畢業要求與培養目標應出自同版培養方案);同時一并列出畢業要求指標點(觀測點)原文;
(2)說明本專業畢業要求對認證標準畢業要求的覆蓋情況。
四、面向產出的課程目標達成評價機制和畢業要求達成評價機制(不超過7000字)
1.根據認證標準中“質量保障”項的要求,給出課程目標和畢業要求達成情況評價機制的整體表述,主要說明:(1)評價工作責任機構、責任人和主要職責;(2)評價對象和評價周期;(3)評價過程(包括評價數據收集的內容、方法和來源;確認這些評價數據與課程目標相關性);(4)評價方法(針對各類課程目標采取的方法);(5)結果使用要求;(6)證明評價機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
2.說明評價所采用數據的合理性。包括數據內容、數據來源、收集方法,特別需要說明如何確認這些數據與學生的哪些能力表現相關。數據不應該是未經過學生能力相關性分析的考試/考核原始數據或這些數據的簡單計算加工結果,也不應該是小規模調研的結果。專業核心課程考試/考核內容、方式合理性審核的原始記錄在附件中提供。
3.描述課程目標達成情況評價機制的運行情況。需說明:(1)最近一次用于各項畢業要求指標點(觀測點)達成情況評價的課程一覽表;(2)提供6-8門課程(申請參加第二級認證的專業:至少2門學科專業課程、2門教師教育課程和2門實踐課程;申請參加第三級認證的專業:支撐知識整合、教學能力培養的課程各2門,支撐技術融合、國際視野、反思研究培養的課程各1門,實踐課程1門)的課程目標達成情況評價報告(包括課程目標、課程目標與畢業要求觀測點的對應關系、評分標準、評價方法、評價依據和評價結果)。
附件
1.最近一屆畢業生完整執行的培養方案,以及在校生正在執行的培養方案。
2.專業核心課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四-3項中涉及的課程目標達成評價舉證的6-8門課程)的教學大綱,專業核心課程最近三年的考試/考核內容(例如試題、設計報告要求等),以及最近一次對專業核心課程的考試/考核內容、方式合理性審核的原始記錄。
3.證明課程目標和畢業要求達成情況評價機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
4.最近三屆畢業生的就業情況清單(包括就業地區、就業單位、單位性質、是否從事幼教/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