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學期教學工作量統計的說明
教字〔2011〕28號
各院系:
從本學期起,將按照新修訂的《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工作量計算辦法》(院發〔2011〕70號)文件規定,通過教務管理系統進行工作量統計。本學期對教務管理系統統計工作量的功能作了修改完善。為幫助教師及教學管理人員準確理解本辦法,掌握教務管理系統統計工作量的方法,客觀公正、高效地統計出本學期工作量,現作如下說明:
(一)《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工作量計算辦法》修訂說明
1.幾個系數的修改
(1)課程系數K1
②公共體育課,理論課取1.0,室外課取0.8(限30人以上開班);公共音樂、美術課取0.7;
【修訂為】②公共體育課取0.9,不計理論課系數,公共音樂、美術課取0.8;
⑦重復班工作量計算:從第二個班開始,公共美術、公共音樂取0.6;公共體育取0.7;其它課程取0.9;
【修訂為】⑦重復班工作量計算:從第二個班開始,公共美術、公共音樂取0.7;公共體育取0.8;其它課程取0.9;
(2)授課班級人數系數K2
學生人數 |
≤45 |
46-55 |
56-65 |
66-75 |
76-85 |
86-95 |
96-105 |
≥106 |
K2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修訂為】
學生
人數 |
≤45 |
46-55 |
56-65 |
66-75 |
76-85 |
86-95 |
96-105 |
106-120 |
121-150 |
151-200 |
>200 |
K2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4)班級類別系數K4
班級類別系數:本科班取1.2,專科班取1.0。
【修訂為】班級類別系數:本科班取1.1,專科班取1.0。
四、實踐教學環節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2.(1)教育實習、專業實習、課程實習:
【修訂為】(1)教育實習、專業(畢業)實習、課程實習:
2.(1)⑥組織外出實習的教師,校內準備按5天計,每天按1學時計,外出聯系實習按出差辦理,不再計入工作量;
【修訂為】⑥組織外出實習的教師,實習項目相同的一次實習(不考慮分組、分批次,僅計1次,若同一內容分兩次實習,則按2次計),僅1人計工作量,其標準為:校內準備按5天計,每天按1學時計。外出聯系實習按出差辦理,不再計入工作量;
(3)指導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創作、畢業演出、課程設計、學年論文、課程論文:
【修訂為】(3)指導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創作、畢業演出、課程設計、學年論文、課程論文、科研訓練:
②畢業演出:
【修訂為】②畢業作品展示(畢業演出、畫展等)、學年專業匯報(音樂會、畫展等):每位教師指導學生限15人以內,時間以教學計劃周數為準,每生每周計1學時工作量;
③課程論文、課程設計:每位教師指導學生限15人以內,時間以教學計劃周數為準,每生每周為0.5個學時工作量;
【修訂為】③課程論文、課程設計、科研訓練:每位教師指導學生限15人以內,時間以教學計劃周數為準,每生每周為0.5個學時工作量;
⑤畢業答辯: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由3名具有答辯資格的教師組成若干答辯小組組織答辯。參加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的教師,以每人每篇0.5學時計算其工作量;各專業、系部答辯小組及答辯委員會教師名單應在答辯前一周書面報教務處審批。
【修訂為】⑤畢業答辯: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由3名具有資格的教師組成答辯小組組織答辯。參加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的教師,以每人每篇0.5學時計算其工作量;各專業答辯小組及答辯委員會教師名單應在答辯前一周書面報教務處審批。畢業論文評閱每人每篇按1學時計算,評閱論文最多不超過8篇。
五、其他工作量計算辦法
3.考試命題、閱卷、監考工作量:(另行計算,單獨統計上報)。
(1)每監考一門課程按1.0學時計算。
(2)考試、考查、補考命題(均含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按每份2.0學時計算,改卷按0.1學時計算。集體出題閱卷者,由參與人合理分配。
【新增】(3)考試工作量不計入教師教學工作總量,每學期末由院系審核,教務處匯總,單獨報人事處核算付酬。
六、數據來源及相關說明
2.體育課程的分班,聲樂、器樂和實驗課程的分組,必須經系主任審核后報教務處備案,未經報批的不得計算教學工作量;
【修訂為】(序號改為1,其它序號相應調整)
1.計算工作量的數據來源于教務管理系統。所有實踐、實驗課程,藝術、體育等專業的部分課程的分班、分組及教學計劃下達,都必須按照學院《人才培養方案》及相關規定嚴格執行,經系主任審核后,報教務處備案,并在教務管理系統中下達教學任務;未經報批的,不得計入教學工作量。在執行過程中分班、分組,教學時間、地點及任課教師等確需變化的,須及時報送教務處備案。
(二)本次教務管理系統統計工作量的幾點說明:
①本學期工作量統計的起止時間為:2011年6月3日-20日,逾期系統自動鎖定。請各院督促老師在截止時間前確認系統已統計的工作量,申報系統未能統計的工作量,期末考試工作量的申報,可延長至6月25日。
②課程代碼相同,教學計劃相同的課程計重復班系數,以班級人數最大的作為首班,系數按1.0計算工作量,但系統顯示系數仍為0.9。實際重復班,系統按設置標準計算工作量。
③本學期法定節假日放假未上課日期為:清明節4月5日(星期二)、勞動節5月2日(星期一)、端午節6月6日(星期一),這三天課程的工作量,系統統計已經扣減;因放假教學計劃不能完成,需補課的老師,請在系統里做補課申請,方能計入工作量。
④教師網上僅需填報系統未統計的或遺漏的工作量,已經統計的不要重復申報;系統統計不準確的由院系匯總,書面報教務處更正;
⑤實踐教學(畢業論文、課程設計、教育見習、獨立實驗等)環節的工作量,由教師網上填報,院系、教務處兩級審核計入;未在教務系統里安排的教學任務,院系應通知教師網上填報工作量,并書面報教務審核后計入。
⑥理論課中含有實驗課的教學工作量,由于分組實驗以及實際教學情況的復雜性,目前系統只能按理論課計算辦法統計。統計的結果與實際執行的教學任務不符合的,請教師按文件規定,仔細核算后在網上填報差額部分,系統計算多余部分,請填報“負數”數值,予以更正。負數應在英文半角小寫狀態輸入,如應扣除10.8個工作量,可填報工作量:-10.8。院系要重點核查教師網上填報的實踐教學環節的各項工作量。
⑦本學期在職的專任教師,請在網上填報不超過6課時的教研工作量,由院系審核計入。
⑧請各院系于6月27日前將本學期院系教師工作量匯總表和教師個人工作量登記表報教務處教務科。
工作量統計的未盡事宜,請嚴格按照新修訂的《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工作量計算辦法》(院發〔2011〕70號)和《本學期期末教學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1〕26號)文件規定執行。
教 務 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本學期 工作量 統計 說明
抄送:陳副院長;
單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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