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外國留學生管理,保障留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永利官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永利官網留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學校黨委、行政統一領導,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職能部門各負其責。每學期開學初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保衛處、后勤管理處會同公安部門等相關機構為全體留學生作安全常識教育,宣講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留學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不得從事與留學生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擾亂公共秩序。留學生因本人違反中國法律而發生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的,由中國公安司法部門依法處理,違反校紀校規的由學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留學生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和各項校紀校規。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保衛處應加強對留學生的政治管理、安全管理和社會管理,預防突發事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及時處理各項涉外事故和案件,維護留學生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同時辦理好留學生日常的入出境、居留、延長、變更等項手續,并積極配合公安、安全、海關和衛生檢疫等部門做好各項監管工作。
四、留學生到校后,須在24小時內到公安機關辦理申報住宿登記手續。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在30日內協助留學生辦理居留手續,并將有關材料報送保衛處備案。留學生須填寫“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留學生申請表”等表格,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五、保衛處負責加強對留學生住所周邊巡邏和監控及留學生公寓的安全管理督查工作。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化解留學生與我國公民的矛盾糾紛;及時制止留學生的違法、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留學生在校內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在校外遇到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110 尋求幫助并同時向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報告。同時啟動《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外籍教師及外國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七、學校尊重留學生本國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留學生要尊重中國公民的風俗習慣,嚴禁留學生在校內進行傳教及宗教聚會等活動。
八、留學生舉辦各類大型活動,應遵守學校大型文體活動的管理規定,提前一周經國際處向保衛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舉行。
九、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經商或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但可以按學校規定參加校內勤工助學活動。凡接收留學生勤工助學的部門,應及時到學工部、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備案,加強對留學生的勤工助學活動的指導。
十、留學生須遵守消防法規,按有關規定使用電器設備,不得在公寓內使用電爐等超負荷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拉電線。如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要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十一、留學生須遵守《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留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嚴禁在宿舍樓內吸煙、酗酒、賭博、打架斗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飼養寵物。
十二、切實加強留學生公寓外來人員出入管理。來訪者必須持有效證件到公寓管理部門登記,無證件者不得進入留學生公寓。嚴禁在住所留宿他人。
十三、留學生在校外(非涉外賓館、當地居民、公寓、私人住宅等處所)住宿,須事先向學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出示《合法住房租賃合同書》、當地房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批準房主向外籍人員出租房屋的許可證明,必須向居住地派出所申報住宿登記、變更住宿地址,經本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批準并報保衛處備案,方可住宿校外。校外住宿期間如出現任何問題,一切后果自負。
十四、留學生因故離開市區或節假日外出旅游,須向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請假,并到保衛處備案。留學生外出旅游或從事其它校外活動,必須遵守有關防盜、防火、交通及人身安全等規定;在校外發生的一切問題,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五、留學生畢業、結業、肄業、退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出境。對受到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的外國留學生,學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應及時通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收繳其所持外國人居留證或縮短其在華停留期。
十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