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系課程考試管理規范
(2012年5月修訂)
考試工作是檢驗教學質量、評價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同時對教風和學風有著導向性作用,為了使我系考試工作的主要環節:命題、閱卷、成績登記及試卷裝訂工作更加規范、科學,符合本科教學水平評估的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一、命題要求與程序
(一)命題要求
1.考試命題設計:根據“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表”,認真編制《課程考試命題雙向細目表》,做到考試題型、考試內容、課時分布、考分分布安排合理科學,符合教學進度計劃。注意,考試題型以4—6種為宜,但不得少于4種。
2. 考試試卷嚴禁重復使用以往試題,每學期的考題與以往試題雷同比例不得超過30%。每學期同一門課程的A、B卷,可以題型相同,但考題內容不得雷同,要做到題量、難度相當。
3. 每套試題的題量以110分鐘內完成為宜,不宜過多或過少。考前任課教師一律不得出復習題或圈定考試范圍。
4.每門課程考試須有A、B兩套試卷,要有相應的參考答案與評分細則。選擇題、填空題、判斷題、匹配題等客觀題,只需給出參考答案、每小題得分和總分即可,不再另制作評分細則。翻譯題、釋義題、寫作題、簡答題、論述題等主觀題,不僅要給出參考答案,還須給出評分細則。
(二)命題及制卷程序
1 |
教研室主任與課程負責人商議,確定課程命題教師。 |
2 |
命題教師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教學大綱” ,編制《課程考試命題雙向細目表》,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學主任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據此命題。 |
3 |
教研室主任根據命題要求和《雙向細目表》,對試題電子版進行審核。 |
4 |
命題教師到教務處打印樣卷與評分標準,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后交教學主任審核。 |
5 |
教學主任對審核合格的試題簽發“試題準印單”,再由命題教師到教務處交付印制。 |
6 |
試卷印好后,由命題教師本人領取、分裝,并在試卷袋上填寫相關信息。分裝好的試卷交系辦由教學秘書保存。公共課試卷分裝工作由教務處協調,教研室組織,命題教師和課程負責人把關。 |
7 |
命題人將已審核通過的B卷樣卷、標準答案與評分細則交教學秘書另行存檔,以便補考之用。 |
二 、閱卷要求
根據《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課程考試管理條例》(2009年修訂)和本科合格評估要求,制定以下閱卷規范:
1.所有課程的考試試卷,如有兩名教師以上(含兩名)同時授課,則由教研室組織集體閱卷。
2.客觀題的閱卷規范:選擇題、填空題、判斷題、匹配題,各小題正確的,打“√”,錯誤的,打“×”。
3. 主觀題的閱卷規范:翻譯題、釋義題、寫作題、簡答題、論述題等,完全正確的,打“√”;完全錯誤的,打“×”;半對的,可打半對符號,但必須將錯誤之處用橫線標出。所有主觀題的小題得分,應先在小題號左側寫出應得分數,但不要寫“+”,然后將本大題中各小題得分之和,填寫在“得分欄”里,最后抄至試卷表頭的“題型得分表”中。
4.無論主觀或客觀試題,不得出現負分標記。分數務必書寫規范,加分準確無誤。不能涂改,凡有分數更改處,評卷教師均須在更改處簽字。
5.閱卷須用紅芯筆,包括評卷人簽名。評卷人簽名必須簽全名。
6. 閱卷人應注意保持試卷的整潔,不得在試卷上亂涂亂畫或打草稿。
7.注意事項:根據評估要求,每個班級的每門課程試卷,閱卷出錯率不得超過3%。
三、成績記載
1.總體要求:各教學班總成績的分布應符合正態分布,有一定的不及格率。
2.注意事項:除正常記載、登錄成績外,為了便于做“考試分析”,重點課程(由教研室確定)須按班級填寫“**課程考試成績分項登記表”(自己制作Excel表格,格式如下表),并將電子版交課程負責人和教研室主任存檔,用于整個課程考試分析。
《大學外語1》考試成績分項登記表 |
2010-2011學年第1學期 |
班級: 課程名稱:大學外語1 教師: |
學號 |
姓名 |
聽力 |
選擇 |
閱讀理解 |
完形填空 |
翻譯 |
寫作 |
總分 |
2010211210 |
岳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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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11211 |
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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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1301 |
胡武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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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試卷分析撰寫基本要求
1.試卷分析的內容
試卷分析主要由試題分析、教學效果分析以及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教學的建議等部分組成。
(1)試題分析。內容包括試題與教學大綱和教材的符合程度、試題結構、試題的難度、信度、效度、區分度等。
(2)教學效果分析。主要包括:學生成績差異、答題情況、典型錯誤、成績等對學生知識掌握的整體表現。
(3)改進教學的建議、措施。在肯定有效教學手段、方法和措施同時,找出不足的原因,并對今后教學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2.試卷分析的范圍
(1)所有課程考核后均須進行試卷分析。
(2)各實踐環節課程,任課教師可參照試卷分析的內容和要求進行課程考核情況總結。
3. 注意事項:
試卷分析要認真撰寫,如實反映該班級考試情況。同一門課程的不同班級的試卷分析不得雷同。
四、成績登錄方法
總成績和平時成績均須在教務系統中錄入、提交,并打印一式兩份。
(一) 總成績錄入:按期末考試卷面成績占60%、平時成績占40%的比例設定;總成績表中各項及總分都按百分制記分。
(二)平時成績錄入:在教務系統錄入時,根據不同課程分別設定相應比例:
1.大學英語
(1)本科《大學外語》:考勤10%、課堂表現10%、口試30%、測試20% 、作業30%。
(2)高職高專《大學英語》與公共選修課程:考勤20%、課堂表現20%、測試30% 、作業30%。
2.專業課
(1)《綜合英語》、《基礎日語》:考勤10%;課堂表現10%;口試20%(課文背誦等);期中測試30%;作業30%(包括平時小測驗成績)。
(2)《高級英語》、《高級日語》:考勤10%;課堂表現10%;期中測試50%;作業30%(包括平時小測驗成績)。
(3)《英語語音》、《日語語音》:考勤20%;課堂表現20%;口試(即測試部分)50%;作業10%。
(4)其他專業課程:考勤20%;課堂表現20%;測試30%;作業30%。
3.注意事項:沒有組織集體測試的課程,平時成績中的測試成績,由任課教師選擇該課程課堂測驗成績或特色作業成績進行記載,但須有支撐材料。
(三)成績登錄要求
1.請按規定時間錄入成績。不按時提交成績者或提交后又要求修改者按《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暫行辦法》和《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學生學業成績考核和記載辦法(暫行)》規定執行。
2.請從教務系統打印成績單(總成績和平時成績)一式兩份,由任課教師或集體閱卷負責人簽名后,加蓋外語系(大學英語成績單加蓋大學英語教學部)公章,一份交教學秘書,用于系內存檔;一份用于試卷裝訂。
3.注意事項:(1)學生無故缺課,累計超過該門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本課程的考核,成績以零分計;(2)已辦理緩考手續,并經教務處批準的考生可以緩考;(3)未批準緩考而缺考的學生和考試作弊的學生,成績以零分計,并取消其正常補考資格。以上三種情況必須在成績單“備注欄”中注明。緩考和考試作弊的學生以系辦提供的信息為準;缺課、缺考學生由任課教師報系辦審核認定。
五、試卷裝訂及存檔
1.每門課程以班為單位、按學號順序整理,裝訂內容、順序如下:
(1)《課程考試命題雙向細目表》;
(2) A卷樣卷或《課程考試說明》;
(3)標準答案與評分細則;
(4)學生成績評定表(加蓋系部公章);
(5)學生平時成績登記表;
(6)課程考試質量分析表;
(7)學生試卷或答題卷(按學號先后順序排列)
2.裝訂要求:
(1)試卷裝訂工作由各教研室和課程負責人組織,教學秘書協助,分工協作,
試卷裝訂后,由教學秘書接收存檔。歸檔工作由教學秘書完成。
(2)每學期試卷裝訂工作在學校規定的教師放假時間之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教研室與系辦公室協商確定,保證按期完成任務。
(3)每個考場的“考場記錄”交教學秘書使用檔案袋單獨存放。
3.補考試卷裝訂:
(1)因學生屬于不同班級,補考試卷按課程裝訂。“學生成績評定表”另制,包括“平時成績”(40%)、“卷面成績”(60%)和“總評成績”三項,最后將“總評成績”錄入教務系統。
(2)專業課程的補考,以卷面考試成績為準,不再計算平時成績。
本規范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外語系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