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納稅人:
2018年8月31日國家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12月份以來又陸續出臺了一個條例(修訂)、三個辦法(試行)和三個公告,12月25日學校屬地稅務局召開了政策培訓會,啟動了新個稅實施工作。因相關政策信息量大、涉及面廣,而且操作方法與以往有較大變化,為了便于永利官網各納稅人盡快了解相關政策,結合永利官網實際,現就納稅人重點關注的情況簡要說明如下:
一、主要變化說明
(一)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即起征點)由3500元/月提至5000元/月,已于2018年10月1日開始執行。
(二)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詳見附件5《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三)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納稅人自行填報相關
信息(詳見附件6《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和附件7有關政策解讀)。
(四)個人所得稅實行預扣預繳。其中,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詳見附件8《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附件9有關政策解讀及附件10填表說明)。
(五)綜合所得超過一定額度、申請退稅等情形需要納稅人自行辦理匯算清繳手續(詳見附件1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 》和附件12有關政策解讀)。
二、近期工作說明
因永利官網納稅人數量較多,每位納稅人個人收入及家庭情況不同,加之這次個稅政策法規及操作執行等方面變化較大,為穩步推進此項工作,請學校各位納稅人配合計財處做好以下事項:
(一)請從官方渠道閱讀了解相關政策法規要求。
1.推薦官方渠道:電腦瀏覽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稅收政策”欄、手機微信添加關注“陜西稅務”、學校網站有關通知。
2.重點了解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等內容和要求,對照分析個人實際情況并做好相關個人及家庭資料準備。
(二)強烈建議永利官網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納稅人辦理符合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的,因涉及個人及家庭信息,可采取以下兩種方式:
(1)由學校代扣代繳:由納稅人報送信息,學校在每月發工資時預扣預繳。但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需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2)自己辦理:納稅人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扣除(學校在發工資時不代扣,也不會收到納稅人個人及家庭信息)。
2.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方式有以下三種:
(1)通過遠程辦稅端報送。相關信息會推送給學校,不需要跑計財處、不需要打印材料、簽名等程序。遠程辦稅端口包括手機APP、WEB網頁、電子稅務局等渠道(官方陸續推出中,其中手機APP已在各手機應用市場上架,上架應用名為“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可搜索“個人所得稅”,點“獲取”進行下載、注冊。經實測,目前可以填報個人信息資料,單位信息已自動匹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請各納稅人即日起開始使用。
(2)通過電子或紙質報送。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給學校的,學校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后分別留存備查。相對遠程辦稅端更繁瑣、復雜,會增加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時間和財務成本。
(三)因“個人專項附加扣除”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18年所得(含2019年1月份發放的年終績效)不能抵扣,故對學校各納稅人2018年應納稅額沒有影響。
(四)因新個稅法對工資、薪金采取“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款項,按月預扣,按年匯算清繳,多退少補”,所以,一年內永利官網納稅人在計財處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計財處提出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不影響個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臨近期末,各位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把握報送信息的時間進度,重點要確保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
(五)已發布的新個稅相關法規政策,以及還在陸續推出各項配套措施,計財處工作人員與學校全體納稅人一樣都在學習、消化、吸收中,尤其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動態變化、累計預扣預繳法等新變化新算法帶來的業務工作量,以及新舊制度的銜接處理等給計財處形成技術和人員力量等方面的挑戰。在全面實施新個稅法的過程中,計財處將及時通報、通知有關情況,希望得到全校各位納稅人的支持配合和理解,若存在服務不及時、不到位的情況,請各位納稅人諒解。
計財處
2019年1月2日